楚雄师范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管理学院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城市规划原理》课程教学要求
课程名称:城市规划原理
课程代码:022505026
总学分:4
总学时:72(其中:讲课学时 54 ;实验学时 18 ;上机学时 ;)
开课单位:地理科学与旅游管理学院
任课教师:尹艳琼 联系方式:yyq106@cxtc.edu.cn
教材:
吴志强、李德华主编.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年3月参考书:
[1] 崔功豪,魏清泉,刘科伟.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第三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7月
[2] 王建国主编.北京.城市设计(第三版),上海: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
[3] 孙施文著.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年2月
[4] 陈秉钊.当代城市规划导论(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7年5月
[5] 周俭著.城市住宅区规划原理,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0年5月
[6] 参考网站:
a)建筑论坛—BBS理想城市与城市理想:http:// www.abbs.com.cn
b)规划在线:http:// www.upo.com.cn
c)中国城市规划网:http:// www.china-up.com
课程基本要求:
城市规划原理课程是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专业必修主干课,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并重的课程。主要研究城市规划的基本理论、规划设计的原则与方法,以及规划中技术问题,目的在于为学生提供成熟、完整、准确的专业知识系统, 奠定坚实、规范的专业理论基础,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社会调查能力、丰富的想象能力和动手设计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
通过城市规划原理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城市的形成与发展、城市规划思想的发展、城市规划的价值观、城市规划的类型与编制内容、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与内容、城市工程系统规划、城市设计、城市遗产保护与城市复兴等内容。掌握城市用地分类与及其适用性评价、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乡住区规划等内容。从而为全面、科学地从事城市规划的实践工作、管理工作以及研究工作奠定较为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日常作业及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15%,包括书面作业成绩和出勤情况及课堂表现成绩,两者比例为4:1。按照学校规范要求,每六学时布置一次平时作业,在本学期授课期间学生需提交4—6次作业,每次作业以书面作业为主,教师严格准确记录每一次书面作业成绩,并将其作为课程综合成绩评定的重要部分,其分值比重占课程综合成绩的12%。缺交作业达布置总量二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出勤情况及课堂表现纳入平时成绩计算,出勤情况及课堂表现成绩满分100分,缺席一次扣5分,请假一次扣1-3分。缺席达到总课时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实验成绩单独核算,占总成绩的15%。实验要求为必修,需提交实验报告以及实验成果图件。实验缺课达到或超过总学时(或总次数)三分之一者,实验视为未修,实验成绩记为0分,并取消考试资格。
考核时间及成绩总评方案:
考核时间:期中考试在第9周,期末考试在第19周。
考核方式:期中考试为开卷考,期末考试为闭卷考。
成绩总评方案:总评成绩=平时成绩(15%)+实验成绩(15%)+期中成绩(10%)+期末成绩(60%)。
补考、重修说明:期末考试结束后,总评成绩60分以上视为合格,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合格学生可参加下学期期初补考。被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可以参加该课程下一学期的期初补考,但必须在本学期结束前提交《楚雄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并附课程重修方案(以假期自学为主),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下学期期初补考。因缺课或缺交作业被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在补考前应提交根据课程重修方案所做的重修学习笔记并补交该课程所缺作业。